关于我院部分专业注册执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
为鼓励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,经院工会提议,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,凡我院职工(含外聘职工)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等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,在未实行注册制前,我院将自2009年8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给150元补贴,以促进我院发展后劲。以上专业实行注册制后,在本院注册的,月补贴费将依照原规定标准发给;未在我院注册或在实行注册制前已调离本院的(合同期满,我院未续聘的除外),应全额退还已发补贴款额。
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